国家旅游局意在加大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记者从29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印发《旅游经营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意在加大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制度。
所谓旅游经营不良信息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 、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信息。而根据《办法》,七类从业者将被“封杀”:
(一)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二)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
(三)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
(四)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五)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
(六)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七)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此前曝光的“云南女导游骂人”事件以及近日被约谈的丽江7家旅行社所涉嫌虚假宣传、以不合理低价经营旅游团队、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均在封杀之列,而此前屡屡出现的卷走出境保证金的旅行社也将被“封杀”。
一旦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者被发现有以上行为,那么其姓名、许可证号(执业证号)、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或事故等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和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布起止日期等内容,将在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网站或者相关媒体公示和曝光,公示期限长达两年。
受此影响,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未来从事旅游业务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审核其行政许可申请、旅游经营业务申请或者其他旅游活动相关的申请时,对进入“黑名单”的人进行重点监管 ,还会采取检查、暗访、责令整改等措施,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约束。
大家怎么看?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黑名单”的设置意在形成倒逼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办法》也是旅游主管部门与贡山部门共同建立旅游行业严重违法企业公示惩戒制度的基础。”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这一《办法》应是与国家旅游局此前公布实施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配套,从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两头着手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引导旅游诚信。”而对于《办法》施行的效果,王衍用则表示,只是在行业内将进入黑名单的旅游经营者作为黑名单对待,效果还是比较有限的,如果能够联合多部门多行业形成全社会联动效果会比较有保证。
旅游百事通CEO张力也表示,这一《办法》的出台应是希望建立旅游经营者诚信体系,对违规单位及其违规行为进行公示是件好事,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标准要明确,哪些是不良信息,应当公示,因为具体在执行判断的时候是由地方来执行,有的地方可能执行较为严格有的地方可能要求较松。
整治行动
8月旅游市场首度启动全国性异地交叉执法
8月中旬起,国家旅游局将启动旅游市场交叉执法检查整治行动,意在通过不同省市交叉检查执法,曝光、打击各地违法违规行为。而这也是旅游异地交叉执法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展开。
此次整治行动检查重点有六个方面,包括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违规超范围经营出境游和台湾游、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发布非法、虚假旅游广告;不签订、履行旅游合同;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更改行程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等;旅游购物场所商品销售以次充好、向导游支付回扣等。
据悉,此番异地交叉检查每个省抽调2-3名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每组4-6人。分六个检查组赴六大区域,分别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表示,眼下正值暑期,也是旅游旺季,是旅游市场乱象多发时期 。“9月5日前各地将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十一’前,国家旅游局还将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
湖北省旅游局检查总队长余世燕表示,异地交叉检查一般是采取暗访加明查的方式,由被查当地相关执法人员带领异地执法人员进行观摩学习。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旅游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张金山对这一监督检查方式表示看好,“异地执法检查可以很好地规避本地执法过程中的人情因素,此外,不同地域的问题和长处也有所不同,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
而北京和平天下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张志利则持保留态度,担心检查的内容大都是体验式内容,不能触及本质。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也表示,异地执法检查很容易因为对当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检查结果的不准确,另外异地执法也会产生较高的执法成本。
友情大放送!
本次监管工作会议上还透露出一大波行业利好消息,从业者们要注意了!!!
1、《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将出台
为健全导游领队“进退机制”。国家旅游局与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将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协调解决导游社会保险覆盖率、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保障导游领队的合法权益,规范导游领队的执业行为。鼓励和探索加强导游自律管理的方法,严厉打击强迫消费等损害游客权益等行为。
2、《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管理办法》将发布
为推动旅行社行业发展的需要,增强旅行社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制定《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等级评定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等级申报及标志使用要求、等级评定工作程序等。
3、旅游投诉首席调解员将设立
为有效解决游客投诉不断增多,监管质监队伍人手奇缺,受理投诉纠纷的体系不健全、不靠前等问题,计划在各级旅游部门质监执法机构和旅游企业设立旅游投诉调解委员会及首席调解员,聘请有关法律专家、在当地有一定公信力、影响力的社会人士参与旅游投诉调解工作,以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让旅游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4、《出境旅游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立法计划
目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名称将改为《出境旅游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二类立法计划。《旅行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三类立法计划。国家旅游局将联合各级旅游行业监管部门,对旅行社申请出境游业务条件、边境地区领队证的取得条件、团队名单表制度等课题进行认真研究,在法规修订过程中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两部法规修订提出由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及理论和实践依据。
5、旅游厕所、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将修订推广
为扩大旅游标准化覆盖面,国家旅游局下半年将重点修订和推广《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并在省一级推行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推广一批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经验。
6、第一批5A级旅行社评定9月启动
国家旅游局将在9月依据《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级检查员的培训和标准的宣贯工作,启动第一批5A级旅行社的评定。
7、12月全面实行出境游电子名单表
9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将在广东、福建两省分别进行港澳游、赴台游电子名单表的试点。12月1日起,全国取消出境游(含港澳游、赴台游)纸质名单表,全面实行电子名单表。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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