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餐饮霸王条款,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时间:2014年03月1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从山东省旅游信息中心获悉,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设置“谢绝自带酒水”规定或店堂公示,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不收取“开瓶费”及相关服务费用,让消费者吃得高兴,喝得满意,用得放心。7日,青岛市南区消保委、市南区工商局召开“拒绝餐饮霸王条款,营造公平消费环境”倡议大会。会上,针对当前餐饮行业存在的10个方面的霸王条款,30家优秀餐饮企业的35家酒店率先做出表率,并向全市餐饮行业发出拒绝霸王条款的倡议。
 
7日,在倡议大会上,青岛市南区消保委李广川主任对当前餐饮行业存在的10个方面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点评,涉及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1元,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甲方减少订席数提前15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收全款;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自带酒水和食品,否则顾客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如果出现菜品质量问题,甲方只做菜品的调换,不得退费;婚宴包桌不提供发票;甲方(经营者)解除合同的,返还乙方所交定金;30日前可取消预订,否则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谢绝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等这些消费现象相信消费者早已司空见惯,大多数消费者对此并未提出异议而是将其视为餐饮行业的‘潜规则’,在消费过程中采取了默认接受的态度。”李广川介绍说,实际上,这些规定均属于“霸王条款”。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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