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局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旅游安全工作

时间:2015年12月2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假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未雨绸缪,绷紧做好岁末年初旅游安全工作这根弦。今年以来我国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预计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游客出游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出游时间更加集中、出游形式更趋多样。各地要深刻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游客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切实增强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的旅游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职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各地要积极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切实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各省区市旅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要主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各负其责,深入一线督促检查。要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报自改、分级分类、建档备案、闭环管理,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督办体系的无缝对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周密安排、一线检查,深入排查旅游安全生产各种隐患。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各地要根据节日期间天气变化和人员流动等因素特点,提前研判、周密安排、主动出击,积极部署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检查监督力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广大游客两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各地要重点做好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积极指导旅游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可能形成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早预判、早防范,提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要积极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的交通、消防、粉尘涉爆、食品卫生等行业领域以及旅游节庆活动人员集聚和使用易燃、易爆原料及危险性物品等关键风险节点,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基于旅游行业特点,特别要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旅行社包车、包船、包飞机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全监管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
 
  四、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守应急,保障两节工作运转顺畅。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上报国家旅游局,电话报告力争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县级旅游部门在向上级旅游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总值班室(010-65122847)报告情况。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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