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时物品丢失酒店应担责

时间:2015年08月0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近期,北京市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某酒店住宿期间,放在房间内的财物丢失,找到酒店要求赔偿时遭拒。后经工商部门调解,酒店已赔偿消费者一定损失。
 
  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宾馆、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入住酒店,交付房费,已经与酒店形成了旅店服务合同关系。酒店除须履行提供客房的主合同义务外,还应当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旅客的人身和随身财产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这是酒店依法应当履行的合同附随义务。对于消费者在房间内丢失的物品,如果消费者可以证明确实在房间内丢失,酒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此外,消费者在入住酒店客房后,哪些财物需要放入保险柜,哪些需要寄存在前台,房客们应该提前准备好,对酒店提供的安保措施与设备有所了解。如果酒店已经在大堂醒目位置贴出告示,提醒房客贵重物品需要存放在前台的保险箱中,或由酒店代为保管,而消费者在入住后没有根据酒店服务提示将随身携带的现金寄存,外出时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也存在对自身财物疏于管理的过错。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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