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有“前科”,酒店拒绝服务

时间:2013年03月3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消费者翁先生在福州五一广场某大酒店要求点茶水服务时,遭到拒绝,理由是翁先生威胁到酒店员工安全,这是怎么回事?
 
  3月18日早上,翁先生在福州五一广场附近的一家酒店大堂吧,根据酒店服务人员提供的茶点单,打算点两杯茶水,并让服务员帮忙复印护照。服务员告诉他每份3元,翁先生表示同意。等了十几分钟后,翁先生没有等来茶水和复印件,前厅一经理前来告诉他,依据该酒店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见,酒店不能向他提供这些服务。
 
  翁先生感到十分惊讶。酒店一负责人解释称,此前翁先生入住酒店时,曾与酒店就洗衣问题发生过纠纷,并有不利于酒店的扬言。负责人认为翁先生有“前科”,这次又来酒店消费还要求打印,可能是“找碴”,酒店考虑到客人和员工方面的安全,所以拒绝为翁先生提供服务。
 
  翁先生愤而投诉,鼓楼工商人员进行了调解。酒店方表示,翁先生与酒店有过纠纷,坚称不能与翁先生建立正常的消费关系,调解失败。工商人员表示,消费者有选择商家权利,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拒绝某些特定消费者,也不方便干预。


笔者认为:消费者有选择商家权利,并且商家不能以有前科而拒绝服务。服务应该是没有界限的,对于大酒店来说,不仅形象重要,品牌重要,也要有更大的胸襟来包容各种顾客。这样才能体现服务的价值。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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