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严查酒店式公寓和民宿等
武汉将严查酒店式公寓、小区民房等住宿场所利用“互联网+”模式擅自经营旅馆业开办民宿酒店的行为,并对旅馆业旅客登记工作开展严管、严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对加强旅馆业管理提出“五个一律”:一、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实际经营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旅馆业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公安机关发现一次查处一次,被公安机关查处3次及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三、旅馆业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住宿旅客提供服务的,公安机关一律责令改正;四、旅馆业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住宿旅客提供服务,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五、洗浴场所未按规定登记留宿人员信息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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