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民宿该不该开进小区
拥有洪崖洞、长江索道、解放碑、李子坝轻轨站等热门景点,再加上社交媒体的传播,去年下半年以来,重庆在互联网上“红得发紫”。随之而来的,是大量外地游客涌入重庆。
这期间,重庆“都市民宿”潮迅猛而来,大量“都市民宿”开进小区、住宅楼,随之而来的是公众对民宿该不该开进小区的热议。
在7月23日本报刊发的“关注重庆都市民宿”特别报道中关注了朝天门海客瀛洲小区涌入300多家民宿的现象。海客瀛洲业主张丽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民宿主王桅说,现在很多人说民宿处于灰色地带,甚至说民宿不具备经营要求和条件,“但我认为民宿并不是旅店经营,它实际上是一种房屋出租行为。”
对海客瀛洲业主提出了“小区内开民宿是违法行为”,王桅说,公安部出台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并没有对房屋租赁的时间进行规定,那么房屋的租赁期就可以是一天,也可以是一周或者更长。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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