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景区门票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民众的观点是景区是公共资源,特别是当地文化和世界遗产级景区,不应该收高额门票,而应该具有公益性,门票收入只用来维护景区设施和人员工资等。
确实大家的理解并没有错,这也是政府努力推动改革的方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于“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国有重点景区作为各地标志性的“必游”景区,是大众旅游的刚性需求。可以参照通过推出保障性住房来满足低收入群体刚性房需的做法,把国有核心景区作为满足大众旅游公益性、刚性需求的“保障性”景区,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共同努力,全面、显著降低直至最终取消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但是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很多当地政府都把景区经济来源作为重点,而不是作为公益性来运营,动辄上亿门票收入的景区屡屡出现,但是服务却很差,消费者抱怨设备老旧,服务质量低下,门票收入与支出不透明,由于景区收入由当地政府统一调配,造成了这样的高门票低服务的现象。有多少支出是用于设备维修,多少为人工支持,多少为了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又多少进了个人的腰包。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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