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同权更大众的解释

时间:2017年08月0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5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7月20日,住建部等九部委发文:《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把深圳、广州等12个城市首批试点。地方层面,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广州方案》),将租购同权等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由于对租赁政策的预期和理解不同,业界及百姓对政策的发布及其实施效果产生讨论,集中在对广州的新政和上海市最近新拍租赁地块成交上,其中,针对广州新政的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租购同权是不是真的能够实现;第二,对承租人是不是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第三,租购同权后房地产价格的变化如何?对上海新成交租赁地块的问题集中在:第一,两个地块的竞得者都是国企,今后租房市场会被国企垄断吗?这两个地块成交后的租赁型住房与公租房、廉租房有何不同;第二,租赁市场的市场化租房会不会消失?
(一)“购租同权”到底同的是什么权?
租购同权,既是政策导向,又是住房市场发展的必然路径。这里必须说明两个关键点,第一,租购同权是有前提的。只有在公共资源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租购同权,这也对政府的公共资源组织和管理能力产生了更高的要求。第二,租购同权的制度含义是什么。租购同权的“权”针对的是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的供给,遵循的是“谁交费,谁优先享受”的原则。从国外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验来看,租购同权,是因为居住者针对公共服务做出了对价而优先享受的服务,而这种对价是以“房产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体系。只有准确把握这两点,才能较为准确的解读租购同权的政策含义。
(二)为何要对承租人设置门槛
租购同权的同时要对承租人设置门槛,正是出于市场需求和公共资源匹配性的考虑。首先,目前一线和二线城市尚不具备公共服务总体均等化的能力,但是在基本公共教育上已经基本可以做到租购同权,因此,对承租人设置一定门槛,是有助于阶段性的实现公共服务总体均等化的目标的。第二,根据“谁缴费,谁优先享受”的原则,《广州方案》针对的是户籍或者人才绿卡持有人,这些人是定居广州,并且为广州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人。让这些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既可以满足这些人群的基本需求,又能达到稳定人才、留住人才的目的。
(三)“租购同权”将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理论上讲,租购同权的前提下,租房和购房对于居住者的需求的满足感是不会有太大区别的。租房和购房的唯一区别在于是否满足了投资性需求。购房后可以获得租金收益,并且这些租金收益在一定时期折现后与购房的成本基本相同,
(四)“租购同权”的更深层含义:承租人的权益将提高
尽管对“租购同权”的承租人设置了门槛,但是相比具备条件的承租人无法享受公共服务,《广州方案》已经在鼓励租赁市场发展的道路上进了一大步。5月19日的《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等内容。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逐渐得到保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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